公司员工凡因公外出一般情况下尽量使用公司的专车,特殊情况下需要自驾的人员,必须按以下流程办理:
1、 由自驾人电话报备工程安全部,经同意后方可出行。
2、 返程后填写报销单时,注明外出事由,外出期限,目的地,行驶里程,自驾人签名,工程安全部证明后提交综合管理部审核。
3、审核无异后,年底由综合管理部补贴相应面额的油卡。
4、若未经工程安全部同意,擅自自驾,一切费用自理。
以上规定自2015年元月1日开始执行。
综合管理部
2014年12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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